招聘岗位:管委会工作人员
具体要求:具体岗位、专业要求、员额数等见附件。
资格条件
1.18周岁以上,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、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、本科生为25周岁以下。
1.报考人员本科第一学历应为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或专业。
招聘程序
1、报名
(1)网上报名。网上报名时间从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3月31日。报名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),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相关资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,以电子版压缩包格式发送至以下邮箱:(hfgxqzp@vip.163.com)。邮件名称严格按“姓名+毕业学校+专业+学历”命名,如“张某+北京大学+专业+博士研究生”。
(2)现场报名。根据网上报名情况,拟计划在北京、上海、西安、成都、武汉等地相关院校单位开展现场推介、现场报名活动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在推介会现场接受报名,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(具体材料同上)。
2、笔试
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笔试科目为《综合知识》,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。
3、资格审核
参加资格复审时,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表、学历学位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等,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复审(地址:合肥高新区管委会会议室)。
4.面试
面试统一安排在合肥高新区进行(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。
5、体检考察
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,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。
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学术水平、现实表现,以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,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6、公示聘用
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员,在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天。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所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,签订劳动合同,约定合同期限、双方权利义务等。合同期满,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,双方协商同意,报区人事劳动局同意,可继续聘任。
相关政策
1.薪资待遇: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统筹保险,住房公积金、试用(见习)期工资福利参照聘用单位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。
2.工作平台:根据人岗相适原则,安排在经济建设、重点项目一线工作,并安排“双导师”传帮带,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,根据岗位特点和自身情况,在干部轮岗交流、教育培训、挂职锻炼等方面统筹考虑。
3.生活保障。根据合肥高新区人才政策,聘用人员可申请入住区级人才公寓,享受健康体检、公休假,在子女入学、落户等方面给予便利和优先保障。
相关附件下载:00023y